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日期:2018-04-26 / 人气:
2018年4月24日,我所接受原告重庆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杨晋武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其诉山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庭审。
原告生产有某种医疗设备,并就该医疗设备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原告认为被告生产的同种类医疗设备的外观设计与其享有的专利权高度相似,认为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本案中,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依法强制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否则,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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